台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兼任教授辛炳隆指出,當時推動勞保年金時,應該把舊有勞保年資者分開處理,但最後讓舊有年資者仍可選擇新制(指勞保年金),導致過去繳了相對較低保費者,卻可享有年金,進一步造成現今勞保財務快速惡化。
加上過去對職業工會投保勞保審核較寬鬆,導致有大量沒有工作者也在職業工會投保勞保,進一步造成勞保沈重負擔。淡江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副教授郝充仁直言,2008年勞保年金修法,哪些立委提案要將所得替代率提高到1.55%?為什麼採計投保薪資是以投保期間「最高的60個月」而非「最後的60個月」?造成目前勞保年金請領者中近5成是透過職業工會投保者,而職業工會投保人數僅占全體勞保被保險人約2成。郝直言,當時這些立委「都是中華民國的罪人啊!」(請看《新新聞》深入調查報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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